•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5 22:11:04 股吧网页版
旭杰科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按年或逐月支付。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行业及地区薪酬水
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由董事会制定,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具体职位的岗位价值、职责范围、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行业薪酬水平等内容制定,具有相对稳定性,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年度经营情况、个人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该等事项需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需对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因《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本方案生效,公司将授权人
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