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74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宁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 1 年,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郭忠诚先生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晋宁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此笔担保金额为 2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54,054,721.16 元的比例为4.40%。
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明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1 年,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郭忠诚先生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嵩明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此笔担保金额为1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54,054,721.16 元的比例为2.20%。
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嵩明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3 年,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郭忠诚先生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嵩明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此笔担保金额为1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54,054,721.16 元的比例为2.20%。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晋宁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嵩明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嵩明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郭忠诚
先生为上述贷款无偿提供担保,根据北交所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1 条、第 7.1.12 条及《公司章
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的相关规定: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2、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1 条第二款第一至三项的规定暨前述 1、(一)至(三)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晋宁子公司及嵩明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据此豁免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1 条第二款第一至三项规定。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担保金额为 59,896.81 万元(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金额 4,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42,933.41 万元的 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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