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向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杨向红女士,女,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法学专业,云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裁研修班结业,2013 年 3 月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1990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就职于云南省司法
厅省律师协会,任主任科员;1998 年 6 月辞去公职,1998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就职于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2016 年 6 月至今,
就职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云南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提供了合
理化的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杨向红 17 4 13 0 0 否 9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监管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秉持审慎、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本年
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换届
当选审计委员会成员后,审计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发表审议意见,严控议案审议合规性与严谨性。本
人发挥专业优势履职,重点开展相关监督核查工作:一是监督核查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合规性;二是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激励方案,保障薪酬考评
体系科学规范、公允透明,强化长效激励约束作用;三是参与审核 2025 年股权
激励相关议案,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把关合规性,保障激励计划依法依规推进;四
是参与财务负责人选任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任职资质、专业能力,夯实公司财务
规范管理基础。
本人就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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