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30,000 股;
(二)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拟回购注销其余 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1,008,000 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1、根据《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李四光因个人原因离职,其离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尚未届满、考核年度尚未服务完毕,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根据《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
除限售条件”及《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等待期已届满,但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本次涉及的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008,000 股(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2,520,000 股的 40%),该部分股
票均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23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
三、回购基本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离职核心员工李四光。
2、回购数量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
1%。
3、回购价格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拆股、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7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金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7.77元/股×230,000股=1,787,100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回购注销
1、回购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其余 5 名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
其余 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2,520,000 股的 40%,即
1,00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1%。
3、回购价格
自《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拆股、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7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金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 7.77 元/股×1,008,000 股=7,832,160
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票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郭忠诚 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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