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与依据
1.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约定,应当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依据监管规则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约定,公司应回购注销其他 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1.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将按照北交所及中国结算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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