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3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禾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作为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毛禾枫,男,汉族,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自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任律师助理;自2013年5月至今在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专职律师、二级合伙人,现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3年11月,担任长江能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毛禾枫 9 9 0 0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9次及列席股东会3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
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
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
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7次,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按时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上市发行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姓名 日期 工作内容
毛禾枫 2025.3.20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7.3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7.11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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