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159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6 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并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
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3、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为有效激励非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公司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不低于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二)独立董事津贴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事项
1、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为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或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董事的薪酬或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本薪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薪酬
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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