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5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
届暨职工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职工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姚新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8月14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姚新平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审议并通
过:
聘任杨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84,65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5.76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许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4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安淑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7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马爱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陈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合规性说明
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及任命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了解杨志、许硕、安淑敬、杨凯、张伟、马爱静、陈晴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杨志、许硕、安淑敬、杨凯、张伟、马爱静、陈晴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杨志为公司总经理,许硕、安淑敬、杨凯、张伟为公司副总经理,马爱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张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查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马爱静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马爱静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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