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47:43 股吧网页版
方大新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309.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37%;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4,438.4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78%;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9,744.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74%。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各司其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认真履职并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
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换届等 26 项相关议案。

2、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4 项相关议案。

3、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 5 项相关议案。

4、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半年度报告、聘任高管人员等 5 项相关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1、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换届等 16 项相关议案。

2、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 4 项相关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杨志、独立董事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