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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47:43 股吧网页版
方大新材:202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和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和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本人作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春和,男,博士学历。1983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河北经贸学院教师、
系副主任;1995 年 8 月至 2022 年 3 月历任河北经贸大学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院长、教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古城香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成

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共计参加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任职期
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积
极交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
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具体
参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2 出席股
独董姓 董事会 董事会次 方式出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 东会次
名 次数 数 席董事 数 数 参加董事 数
会次数 会会议

王春和 1 0 1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共计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具体如下: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
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经常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情况及财务业务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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