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为 A 及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需对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12,871.5160 万股减少至 12,864.0160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12,871.5160 万元相应减少至 12,864.0160 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增设副董事长一职,协助董事长更好地履行职权。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改相关条款,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8,715,160 元。 128,640,16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28,715,160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8,640,160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8,715,16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128,640,16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九十三条第三款 (三)非职工代表 第九十三条第三款 (三)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或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 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 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 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 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
明。 明。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独 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就选举 2 名以上
立董事的以及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
上的选举 2 名以及以上董事,股东会在 上,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
董事选举中应当推行采用累积投票制。 应当实行采用累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 中使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投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给一个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几
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个董事候选人,但每一股东所累计投出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总票数。董事中使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投 会应当向股东通报候选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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