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选举许硕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0.34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马莉女士,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保证了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副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了解许硕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许硕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我们同意提名赵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选举许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副董事长不属于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副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五、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赵辉女士简历
女,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硕士,2015 年 6 月毕
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就职于石家庄农业机械有
限公司,任会计。1999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就职于格式服装(石家庄)有限公司,
任会计。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
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任教师。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于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任教师、教研室主任。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就职于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任教师、系副主任。202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任教师、系主任。
赵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许硕女士简历
女,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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