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安淑敬、刘健文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将按照《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许硕、安淑敬、刘健文、董立卫、姚新平为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许硕、安淑敬、刘健文、董立卫、姚新平为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