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166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聘任陶青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注:陶青林先生于 2026 年 1 月以核心员工身份参与了“中信证券资管海圣医疗
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为 265.76 万元。)
提名王利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杨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杨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不再担任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杨彤先生在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严格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杨彤先生离任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人员变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名、聘任的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杨彤先生历经公司重要发展阶段,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根据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议案相关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
经资格审查,王利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王利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强先生、陶青林先生具备所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管理经验等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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