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9:21:01 股吧网页版
同享科技: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920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境外全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公司新设新加坡共和国全资子公司
(Tonyshar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Pte.Ltd.) (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
作为投资主体在马来西亚联邦建立全资孙公司(Tonyshare Electronic Material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本次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从事光伏焊带的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业务,并于 2025 年 1 月收到了新加坡子公司和马来孙公司的注册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于 2025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境外全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2025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境外全资公司完成注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境外投资设立马来孙公司的备案登
记事宜,并先后收到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500481 号)、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同享新材料科技私人有限公司并通过其在马来西亚
新设同享电子材料科技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苏发改外〔2025〕109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对新加坡子公司首轮投资款 501.60 万美
元的支付且新加坡子公司已将上述 501.60 万美元投资到马来孙公司。马来孙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0 马币增至 21,433,369.00 马币(501.60 万美元等值马币),马来
孙公司已完成首轮增资的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对新加坡子公司投资尾款 98.40 万美元
的支付且新加坡子公司已将上述 98.40 万美元投资到马来孙公司。马来孙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1,433,369.00 马币(501.60 万美元等值马币)增至为 25,268,509.00 马币(600.00 万美元等值马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已经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Tonyshare Electronic Material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注册地址:Plot 248(A), Lengkok Perindustrian Bukit Minyak 16, Kawasan
Perindustrian Bukit Minyak, 14100 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Malaysia. (马来
西亚槟城大山脚武吉敏雅工业区 16 巷地段 248(A)区,邮编 10400。注册地址以英文为准)

经营范围:其他基本贵金属和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