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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5 18:23:40 股吧网页版
通宝光电: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光电”“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
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0 号)。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东吴证券对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事宜进行核查,现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879.3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7,517.34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安排战略配售。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87.9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
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
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
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东吴证券通宝光电员工参
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
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4 名
战略配售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战略配售投资者名单、参与规模及限售期限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拟认购股份数 拟认购金额 限售期
量(万股) (万元) (月)

1 东吴证券通宝光电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 95.0340 1,536.70 12
资产管理计划

2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1000 1,101.18 12

3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18.6000 300.76 12

4 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000 100.25 12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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