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920168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长刘国学、副董事长刘威、董事陶建芳、王波、独立董事钱宽裕、姜建庆、张方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82.07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3,00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18,79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3,889,278.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36,068,566.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820,711.64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之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25,153,656.51 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25,153,656.51 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6,068,566.36 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8,518,867.93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518,867.93 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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