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168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8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外部董事
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补贴等,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其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三、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威、王波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若出现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等情形,公司将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五、备查文件
(一)《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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