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0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运作,明确总经理的 职权、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务负责人一名,并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一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以普通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
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或批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或批准,与公司订立合同(聘用合同除外)进行交易;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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