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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七丰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4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七 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委员会的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
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委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
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取得公司内外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特别审计,提供有关工作或咨询报告,也可以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取得有关法律咨询意见。

(二)有权取得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重要投资事项报告、重要的合同与协议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一切资料。

(三)有权走访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重要客户与供应商、重要债权人与债务人。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
下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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