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6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关于修订<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
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
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
章。
第五条 刻制公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必须到公
安部门指定的刻制部门进行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六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审批印
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七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根据本制度管理
和使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八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员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
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九条 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须经书面批准,批准记录留存备查。若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使用时印章保管员可根据必要性亲自到场监印。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前应填写《用章登记表》。印章使用登记表内容应包括:
用印日期、印章名称、用印用途、用印数据、用印经办人、用印部门。公司根据部门设置印章使用审批流程,管控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第十二条 印章使用的审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二)对外使用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要求
(一)印章保管员要熟知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批准权限,做到正确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审批权限规定,查看用印审批结果,审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对于超越审批权限或未经审批的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审批人要正确使用审批权限,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四)印章保管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私自委托他人代为用印,特殊情况下需委托他人代为用印时,须书面明确授权范围,并通知上级负责人。加盖的印章要端正、清晰,如果有日期,应覆盖日期。
(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经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用印的材料除外。
第十四条 在用印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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