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丰精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169
注册资本 80,800,09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 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跃忠
实际控制人 陈跃忠、蔡学群
董事会秘书 朱晓琴
联系电话 0573-8685102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座 5 层
主要办公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保荐代表人 贺勃、吴坷
联系电话 029-88365835
是否更换保荐机构或其他情况 否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北交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北交所提交推荐本次发行并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对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控制权稳定的风险事项发表意见。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配合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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