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股东 ......6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18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6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26
第二节独立董事......29
第三节董事会 ......35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4
第七章 信息披露 ......47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7
第九章 党支部 ......48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9
第二节内部审计......5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2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52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55
第十三章 章程的修改 ......57
第十四章 附则 ......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1000758938625A。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71 万股,
于 2021 年 11 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50 号万达广场 B座 1-16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23.323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支部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开发、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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