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0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北京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分公司
1. 分公司名称: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 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 分公司负责人: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 营业场所: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5. 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内蒙古分公司
1. 分公司名称: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 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 分公司负责人: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 营业场所: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5. 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的风险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该分公司的设立将有助于强化区域资源整合与协调,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的风险
本次拟设立北京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有利于公司提升相关区域市场竞争力和主营业务拓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属地化管理、市场环境变化等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管理协同,切实做好风险防范与应对。上述分公司设立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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