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隧装”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持续督导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五新隧装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 义
本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
本意见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 指 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标的股份/股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中科技 99.9057%股份及五新重工
权 100%股权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指 王薪程、郑怀臣等 156 名兴中科技股东;五新投资、长沙凯
补偿义务人 诚等 14 名五新重工股东
五新隧装、公司、本公 指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五新有限 指 湖南五新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为五新隧装前身
兴中科技 指 怀化市兴中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之一
五新重工 指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之一
标的公司 指 兴中科技、五新重工
五新投资、控股股东 指 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五新隧装、五新重工的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之一
长沙凯诚 指 长沙凯诚财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新重工股
东,交易对方之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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