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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24:17 股吧网页版
五新隧装:董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6-057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深度关联,强化增量激励,鼓励超预期增长。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大小、经营业绩贡献相匹配。

(三)长短结合原则: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期发展,通过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工具绑定核心人员与公司利益。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在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等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二章 薪酬分类与构成

第七条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每人每年10 万元,每半年发放 5 万元;本办法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按本办法标准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业绩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超额业绩奖励合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第九条 副总经理薪酬:副总经理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业绩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超额业绩奖励合计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薪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效益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第三章 薪酬的管理和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超额业绩奖励以年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为重要依据,其考核与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效益年薪以年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重要依据,其考核与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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