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8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5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7—8 页
关于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355 号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隧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新隧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新隧装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新隧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五新隧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五新隧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湖南中
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重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及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凯诚财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4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五新重工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五新重工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交易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2025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817 号)。
根据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登记通知书》((浏阳)登字〔2025〕第 29920 号),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凯诚财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4
名交易对方已将所持五新重工 100%的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述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自 2025 年 12月 25 日起将五新重工纳入合并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五新重工原股东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凯诚财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订的《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五新重工原股东承诺五新重工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932.81 万元、9,043.24 万元、9,190.97 万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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