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公告编号:2026-072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 相关规定,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 决定拟由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10%,且承诺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所对应的资金规模;
2、参与比例上限(占新股初始发行规模比例):10%;
3、本次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人员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员工类别
1 丁文锋 高级管理人员
2 王浩 高级管理人员
3 张永清 高级管理人员
4 章次宏 核心员工(公示中)
5 刘子建 核心员工(公示中)
6 黎霭麒 核心员工(公示中)
上述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比例等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名称、设立时间、募集资金规模、管理人等事宜、对上述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及比例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本次配售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及认购金额视相关人员的认购资格、认购意愿等因素确定。
二、锁定期限
本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对象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无法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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