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公告编号:2026-073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通
过现场会议方式结合电子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虎成、方超、马英
2026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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