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公告编号:2026-076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章次宏等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名单(排名不分先 后)如下:
1 章次宏 核心员工
2 刘子建 核心员工
3 黎霭麒 核心员工
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26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提名章次宏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 议。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提名章次宏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提名章次宏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 员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子建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示期内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提名章次宏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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