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1 17:47:40 股吧网页版
凯德石英: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920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业绩说明会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新闻发布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活动

□其他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活动地点: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在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举办 2025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
参会单位及人员:通过网络方式参加 2025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投资者。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忠恕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南舒宇女士;

公司财务总监:周文女士;

公司保荐代表人:郑昌鑫先生;

公司保荐代表人:许梦女士。
三、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问题 1:请介绍一下公司分产品大类的收入结构、毛利率情况?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下游主要为半导体和光伏领域。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用石英产品收入占 2025 年营业收入的 96.56%,毛利率为 43.47%;光伏太阳能行业用石英产品收入占 2025 年营业收入的 2.78%,毛利率为 4.24%;其他行业用石英产品营业收入占 2025 年营业收入的 0.66%,毛利率为 55.04%。谢谢!

问题 2:请介绍一下公司税收优惠情况?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
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11004545,有效期三年,本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17 号)中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
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

公司子公司凯德芯贝于 2025 年 12 月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21000669,有效期三年。凯德芯贝 2025 年-2027 年度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凯德芯贝公司享受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谢谢!

问题 3:公司目前有分红计划吗?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4,970,000 股,公司拟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996,400.00 元。谢谢!

问题 4:凯美石英生产的石英管全部供应给北京通美吗?是否有产能外
售?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与通美晶体投资成立的凯美石英,一期石英玻璃管项目已经投产,2025 年主要向通美晶体和凯德石英供货,在此基础上,根据其他客户的订单需求进行外售。谢谢!

问题 5:2025 年四个季度营收接连下滑的原因是什么?贵司产品的优势是
什么?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2025 年公司收入下滑,主要由于光伏太阳能行业客
户对石英制品采购需求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太阳能行业用石英产品收入金额为 780.6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7.48%。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用石英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上升幅度 14.18%。报告期内,半导体业务收入的增加不足以弥补光伏业务收入的降低金额。

公司主要产品具备工艺技术水平、市场品牌、产业链供应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的综合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谢谢!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