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179
注册资本 7,497.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 6 号、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景盛北一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忠恕
实际控制人 张忠恕、王毓敏
联系人 南舒宇
联系电话 010-8058335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5 号)文件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952.69 万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00Z0002 号)。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47.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6,952.69 万元,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不存在提前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9,898,122.9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468,168.58 元(含利息收入)。
三、保荐工作概述
天风证券作为凯德石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凯德石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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