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92018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1月21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7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29,530,7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500,944.5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9,514,231.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86,713.4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SHAA2B0007)。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
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
1 一期骨科耗材扩产项目 128,285,922.11 102,482,368.22 102,450,213.4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57,502.06 52,657,502.06 52,657,5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1,879,000.00 41,879,000.00 41,879,000.00
合计 222,822,424.17 197,018,870.28 196,986,713.41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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