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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21:15:01 股吧网页版
爱得科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关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XYZH/2026SHAA2B0022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得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6 年 2 月 28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HAA2B0022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和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得科技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得科技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 年 四 月 九 日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现将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7 号)文件注册批复,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9,530,76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6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500,944.5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514,231.13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86,713.4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6SHAA2B0007)。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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