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92018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2025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保护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结合公司自身组织架构、资产结构、经营模式及外部监管环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根据公司发展持续优化与动态完善。现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说明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及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构建科学规范的决策、执行与监督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
(2)内部控制对公司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个人均不得拥有超越
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
(4)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内部机构、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划分清晰、合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现不同机构与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架构、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研发活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控制、研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关情况
1.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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