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920183 证券简称:海菲曼 公告编号:2026-076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利用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杨权先生,198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11 月-2015年 1 月,于北京市国
枫律师事务所任初级合伙人;2015 年 1 月-2016 年 5 月,
于北京道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 年 5 月至今,于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4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会4次,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 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 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参会情况如下 表:
是否连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续2次 出席
独董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股东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数 参加董 会次
会次数 事会会 数
议
杨权 12 0 12 0 0 否 4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设立子公司、内部控制、认定核心员工等关键事项进行及时沟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审计机构、审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建立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渠道。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机会等契机,积极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调研,通过出
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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