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9 19:12:21 股吧网页版
贝特瑞: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6-046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特瑞”)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布局,依托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产业平台与专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源优势、投资能力,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未上市企业投资机会,强化产业协同与技术联动,提升公司长期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科发资本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资本”),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实业”)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光明科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本基金”“合伙企业”)。本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一次性实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2.50%。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基金管理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科发资本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5J0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炜

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 160 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 2606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1369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鑫

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 160 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 2701

经营范围:城市更新改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出租自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智慧城市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和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0499381M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广甫

控股股东:毛广甫

实际控制人:毛广甫

成立日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