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22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未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
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基于公司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本次会
议的议案二投反对票、对本次会议的议案三和议案四投弃权票。除此之外,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 5 次会议,主要讨论通过定期财务报表、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风控审计中心工作汇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等事项。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主要讨论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责任书、业绩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新增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与亿纬锂能签署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并提供了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工作汇报、采购工程专项审计汇报及下一期审计工作计划等,督促审计工作实施,监督审计问题整改,评价公司内部审计成果,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有效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及提升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事前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就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
会及战略研讨会等,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经营现状、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审核议案,审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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