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20:35:24 股吧网页版
贝特瑞: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5,838.72 万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正号表示损失,负号表示计提冲回)

信用减值损失 -748.46

存货跌价损失 19,763.5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4,446.9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1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661.88

合计 25,838.72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公司计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