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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5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
票期权行权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1,667.5337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12,733.8649 万元,股本由 111,667.5337 万股变更为 112,733.8649 万股。公司拟
针对本次行权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况,制定《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章程”)。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
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8号贝特瑞新材
1、2、3、4、5、6 栋、7 栋 A、7 栋 B、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1
8 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1,667.5337 万元。 112,733.8649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
新增条款,编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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