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7:30:42 股吧网页版
通领科技: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张家浜路 128号 302-1、302-2、303-3 室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08号文同意注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通领科技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5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240.00 万股,本次公
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5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
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国泰君安期货通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和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4 名战略配售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金额及限售期限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数量 承诺认购金额 获配股票
(股) (元) 限售期限

1 国泰君安期货通领科技 1 号战略 708,000 20,970,960.00 12 个月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 275,000 8,145,500.00 12 个月
公司

3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 440,000 13,032,800.00 12 个月
伙)

4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37,000 4,057,940.00 12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计 1,560,000 46,207,200.00 -

注:上表中限售期指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