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张家浜路 128号 302-1、302-2、303-3 室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08号文同意注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通领科技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5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240.00 万股,本次公
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5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
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国泰君安期货通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和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4 名战略配售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金额及限售期限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数量 承诺认购金额 获配股票
(股) (元) 限售期限
1 国泰君安期货通领科技 1 号战略 708,000 20,970,960.00 12 个月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 275,000 8,145,500.00 12 个月
公司
3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 440,000 13,032,800.00 12 个月
伙)
4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37,000 4,057,940.00 12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计 1,560,000 46,207,200.00 -
注:上表中限售期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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