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920187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二)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
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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