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8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3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5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2,0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0,638,641.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433,358.51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2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2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通领沃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合称“甲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乙方)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丙方)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原募集资金投资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号 额 入金额 入金额
1 武汉通领沃德汽车内 23,725.50 12,716.93 12,716.93
饰件生产项目
2 上海通领智能化升级 11,014.50 11,014.50 11,014.50
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7,912.49 7,912.49 7,912.49
4 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9,500.00 9,499.42
合计 52,152.49 41,143.91 41,143.34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确保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投资项目“武汉通领沃德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实施主体武汉通领沃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沃德”)以现金形式增资,增资金额 12,716.93万元,其中 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716.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沃德的注册资本由 2,800万元增加至 5,8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通领沃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MA4KPPFJ8C
成立时间:2016年 1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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