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88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张洪民作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洪民先生,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山东省橡胶工业总公司,
历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工程师,其中 1985 年 10 月至 1987 年 5 月于
山东省垦利县垦利镇团委挂职;199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 历任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党支部书记;2002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惠众橡胶
技术开发中心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任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2 次股东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张洪民 7 1 6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线上 0 0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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