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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15:22 股吧网页版
悦龙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川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88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川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丛川波作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丛川波先生,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油田用高性能高分子材料。2008 年 7 月至今任中 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教师。曾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深海拖曳平台多体耦合系统动力响应与姿态控制研究(2023-2027)、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子课题:超耐磨内衬层流变特性与挤塑工艺(2022-2025)。曾获 2022 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2 年国防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021 年中国产 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二等奖。2025 年 8 月至今 担任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召开 0 次股东会,本人出
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丛川波 3 1 2 0 0 否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未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任何职务,因此未参加相关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定期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关键审计事项提出了要求和期望,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按约履职,履职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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