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88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德运、独立董事张洪民、非独立董事刘明奇,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德运担任。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德运、独立董事张洪民、非独立董事刘明奇,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德运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
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2、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应
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应
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
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整地披露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统筹多方沟通协调,提升财务内控效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衔接,督促内部部门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反馈财务核算、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财务规范、内控优化的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财务治理与内部控制持续完善。
(四)全面评估内控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交所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全覆盖内部控制制度,覆盖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关键领域。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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