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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29:17 股吧网页版
雷神科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路凯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
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42,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4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路凯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
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42,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4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艳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
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宋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闫佳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换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选举、聘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选举、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其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路凯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认为李艳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认为张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认为宋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张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六、相关风险揭示

上述选举、聘任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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