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制定董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董秘办、财务中心配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的企业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确定:
(一)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但享受董事津贴,其领取津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标准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以上人员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保险和福利+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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