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一)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保险和福利+中长期激
励收入(如有)。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2)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3)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但享受董事津贴,其领取津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标准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保险和福利+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2)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3)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5)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2、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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