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92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5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江材料
股票代码:9202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秦文萍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身份证号码:320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章育骏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身份证号码:320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章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身份证号码:320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章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身份证号码:31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徐波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身份证号码 310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5幢31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MGJMP2P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天元东路228号5幢31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MGJF031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2026 年 5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6
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 指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书 动报告书
沪江材料、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秦文
萍、章育骏、章澄、章洁、徐波、南京沪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沪恒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秦文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章育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章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章洁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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